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一些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推進滯后。根據要求,全省鋼鐵企業應于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截至督察進駐,全省13家鋼鐵企業均沒有完成改造任務。”已整改完成,并通過現場核查驗收?,F將該問題整改銷號情況予以公示。
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
整改驗收銷號公示表
| 公示日期 | 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30日 |
| 反饋問題 | 一些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推進滯后。根據要求,全省鋼鐵企業應于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截至督察進駐,全省13家鋼鐵企業均沒有完成改造任務。 |
| 整改實施主體 | 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寧波市、湖州市、嘉興市、紹興市、衢州市、臺州市、麗水市黨委、政府 |
| 整改目標 | 全面完成全省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
| 整改措施
完成情況 |
1.按月執收超低排放差別化電價。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對鋼鐵行業實施超低排放差別化電價政策的通知》等規定,對未完成有組織、無組織、清潔運輸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實施網購電量差別化電價政策。已完成超低改造監測評估監測公示的,取消網購電量的差別化電價。
2.按計劃完成各項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024年12月底,13家鋼鐵企業有組織、無組織、清潔運輸等環節共211項超低排放改造均已完成,1家鋼鐵企業退出粗鋼產能。2025年底,1家鋼鐵企業退出現廠區粗鋼生產線并實施易地技改。
3.及時完成全部監測評估公示。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的基礎上,生態環境部門指導企業做好相關設施穩定運行、常態長效;企業按照《鋼鐵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技術指南》要求開展評估監測工作,將評估監測報告及時提交中國鋼鐵工業協會進行審核。至2025年11月28日,全省13家鋼鐵企業除1家退出粗鋼產能、1家退出現廠區粗鋼生產線并實施易地技改外,其余11家企業均完成了中國鋼鐵工業協會網站的評估監測公示。 |
| 整改成效 | 通過整改,全省鋼鐵行業按要求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普遍下降30%以上;企業智慧化環境監管水平明顯提升,健全了企業日常環境管理制度,增強了環境風險防范水平;同時,依法依規淘汰落后和不符合強制性要求的生產、治污設施,有力促進了企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
| 整改驗收
核查情況 |
2026年4月8日至10日,省委省政府督查辦組織省級有關部門進行了實地核查,查閱了相關佐證材料。核查組會商后形成核查意見。根據核查情況,“根據要求,全省鋼鐵企業應于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截至督察進駐,全省13家鋼鐵企業均沒有完成改造任務。”問題已落實全部整改措施,達到預期整改目標,具備銷號條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