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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人民政府印發《廣西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5-11-13  來源:蘭格鋼鐵網  瀏覽次數:796
 
核心提示: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廣西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氣污染 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桂政辦函〔2025〕30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廣西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氣污染

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桂政辦函〔2025〕30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財政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局、林業局、海洋局、農機中心、氣象局,廣西海事局,廣西機場管理集團,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中國鐵路南寧局集團有限公司,中石油廣西石化分公司,中石化廣西分公司,廣西電網公司:

《廣西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廣西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氣污染

防治攻堅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署,堅決打好打贏藍天保衛戰,減少秋冬季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消除重污染天氣,推動全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確保完成“十四五”空氣質量約束性指標任務,為“十五五”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開好局打下堅實基礎,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2025年10—12月,全區PM2.5月度濃度分別控制在22、28、38微克/立方米以下;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9.8%,可吸入顆粒物(PM10)、O3平均濃度分別控制在54、127微克/立方米以下。

2025年全區PM2.5濃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比率不低于96.0%,各市完成自治區下達的環境空氣質量年度約束性指標任務。

2026年1—3月,全區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36微克/立方米以下,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3.7%,各市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具體改善目標見附件);全區PM10、O3平均濃度分別控制在56、111微克/立方米以下。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管控

1.強化秸稈禁燒管控。各市在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本轄區秸稈禁燒區范圍優化調整工作,根據調整后的秸稈禁燒區范圍明確網格責任、優化秸稈禁燒視頻監控設施布設;以秋冬季攻堅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為導向,應用衛星遙感、視頻監控、無人機巡查等手段,緊盯甘蔗榨季、秋收春耕等期間以及收工時、夜間、降雨前、播種前、污染天氣過程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秸稈禁燒巡查管控,嚴格依法查處露天焚燒秸稈違法行為。2025年10—12月,各市力爭不發生因秸稈焚燒引發的污染天氣;2026年1—3月,各市力爭不發生因秸稈焚燒引發的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氣。(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廳、氣象局,各市、縣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縣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加強蔗葉離田綜合利用。各甘蔗種植的市、縣(市、區)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原則支持開展蔗葉離田綜合利用,統籌落實本級財政資金,用好自治區2024/2025年榨季剩余蔗葉離田利用資金、中央農業生態資源保護(秸稈綜合利用)資金、自治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等,全力組織開展蔗葉收集離田,大力推進糖料蔗分步式機收作業,加快建立完善本轄區蔗葉收集、貯存、運輸和綜合利用服務體系,減少滯留田間蔗葉數量。2025/2026年榨季,各甘蔗種植市蔗葉綜合利用率不低于68%;來賓、北海市蔗葉離田率力爭分別達到75%、55%,其他甘蔗種植市蔗葉離田率不低于45%。(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農機中心)

3.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對于收獲時間在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期間的晚稻、玉米、花生、木薯等農作物,要及時組織做好秸稈離田、粉碎還田,組織引導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五化”利用主體做好秸稈綜合利用,從源頭減少秸稈焚燒。(牽頭單位: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配合單位:自治區農機中心)

(二)深化工業污染治理

4.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進鋼鐵、水泥、焦化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實施,柳州、梧州、北海、防城港、貴港、玉林等市加快推進長流程鋼鐵企業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我區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方案項目及水泥、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年度計劃項目全部完工。各地已具備超低排放標準能力的火電、鋼鐵、水泥等重點行業企業,主要大氣污染物按超低標準排放。(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交通運輸廳)

5.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加強涉揮發性有機物(VOCs)企業運行管理,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和油品儲運銷等行業為重點,綜合實施源頭替代、升級改造、無組織管控等VOCs工程減排。北海、欽州等市組織石化、化工行業企業規范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石化、化工行業企業開停工、檢維修期間,及時收集處理退料、清洗、吹掃等作業產生的VOCs廢氣。(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配合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

6.強化涉氣企業監管執法。全面排查整治“散亂污”企業。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運行監管,確保監測數據質量和穩定傳輸。開展石化、化工、鋼鐵、焦化、建材、有色金屬、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儲油庫、加油站等重點領域監督執法,確保企業穩定達標排放,廢氣治理設施穩定正常運行。嚴厲打擊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以及出具虛假監測報告等行為,依法追究參與弄虛作假的排污單位和第三方機構、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配合單位:自治區公安廳、市場監管局)

(三)強化城市面源精細化管控

7.嚴格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各環節全鏈條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政策和區域優化調整,及時公布禁放區和限放區。嚴格煙花爆竹流入總量及運輸審批監管,嚴格審批管控大型煙花燃放活動,在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區嚴查春節等重要節日、重點時段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嚴格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審查,嚴格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經營許可,依法查處生產經營環節違法行為。加強空氣質量監測及預報預警,督促有關單位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措施。加強宣傳引導,倡導綠色環保煙花爆竹燃放。2026年春節期間,力爭實現全區燃放煙花爆竹總量同比減少20%以上;各市、縣(市、區)不發生因煙花爆竹集中燃放引發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責任單位:自治區公安廳、生態環境廳、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局)

8.強化揚塵精細化管控。督促各類施工工地做到“六個百分百”揚塵管控措施。實施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作業,各市城市道路機掃率提升至80%以上,縣城提升至70%以上。充分利用工地、道路揚塵污染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系統,及時處理發現的揚塵污染問題。持續推進梧州、北海、防城港、欽州、貴港等市大型煤炭、礦石等干散貨碼頭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期間,梧州、欽州、貴港、百色等市PM10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0%。(責任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

9.開展餐飲油煙專項治理。深入開展群眾反映集中的餐飲油煙和露天燒烤擾民問題排查整治。加大餐飲單位和露天燒烤油煙違規排放、超標排放執法檢查力度。組織開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蜂窩煤清零行動,重點檢查燒烤店、流動攤點等。依法督促餐飲單位規范安裝、運行和維護油煙凈化設施。(責任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四)全面開展大氣移動源綜合整治

10.提升清潔運輸比例。開展重點行業企業清潔運輸核查、廠內運輸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標準核查,調度重點行業企業清潔運輸情況,確保企業清潔運輸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可溯源。到2025年底,各市完成重點行業企業大宗貨物清潔運輸目標任務,全區重點行業企業大宗貨物清潔運輸比例達到70%;沿海港口重要港區鐵路進港率超過70%;全區鐵路、水路貨運量分別比2020年增長15%、30%左右。(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中國鐵路南寧局集團有限公司;配合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海洋局,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

11.加快提升機動車清潔化水平。推進高排放車輛淘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的燃氣貨車,運用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引導等方式加大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淘汰力度。加強對本地新生產貨車環保達標監管,常態化定點開展重型貨車路檢路查和入戶檢查,持續加大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監管執法力度。依法查處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弄虛作假行為,情節嚴重的,依照有關規定取消其檢驗資質。(責任單位:自治區公安廳、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

12.強化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推動老舊非道路移動源淘汰,基本淘汰第一階段及以下排放標準、超標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加快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及重點區域鐵路機車“冒黑煙”現象。強化非道路移動源綜合監管與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和查驗工作。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推進船舶受電設施和港口岸電設施改造。2025年底,南寧吳圩、桂林兩江國際機場橋電使用率達到95%以上。(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廣西海事局,廣西機場管理集團;配合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

13.推進油品綜合管控。開展油品儲運銷環節油氣回收系統專項檢查和加油站、油罐車、儲油庫摸底更新調查。強化部門協同,全面清理整頓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船)和黑加油站點。強化重型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油箱油品抽測,每市重型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油箱油品年度抽測總數不少于50輛次。(牽頭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配合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局,廣西海事局,中石油廣西石化分公司,中石化廣西分公司,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

(五)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

14.提升污染預報預警能力。落實“11631”(1月、1周、6—24小時、3小時、1小時)遞進式、修正式、精準式預報—預警—預置直報機制。密切關注晴熱少雨天氣對我區O3污染的影響,以及湘桂走廊、重點秸稈焚燒區域PM2.5污染形勢變化,科學預判,提前預警,精準指導相關市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責任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氣象局)

15.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按照預測預報,依法依規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各級各有關部門根據應急響應等級和各自職責,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預警期間,依法實施煙花爆竹禁燃限放應急響應措施,秸稈禁燒限燒區內全時段禁燒,原則上停止煉山、燒荒、焚燒疫木;密切監測天氣條件,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責任單位:自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成員單位,自治區林業局)

16.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科技支撐。統籌監測、執法、技術等力量組建精準技術幫扶隊伍。綜合采取大氣污染走航、無人機巡航、紅外成像、雷達監測等污染溯源手段,指導各市科學應對污染天氣,識別敏感區域污染源和污染高值區。2025年底前,各市完成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融合清單編制。(責任單位:自治區科技廳、生態環境廳、氣象局)

17.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監督幫扶。組建14個監督幫扶組,駐點各市開展常態化監督幫扶,督促落實自治區有關預警(提醒)工作、各類焚燒行為管控、涉VOCs排放企業管控、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領域工作以及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措施,推動發現問題整改。(責任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三、加強組織實施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全面落實主體責任,把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放在重要位置,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實時跟蹤轄區環境空氣質量變化。各級各部門要強化協調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加強資金保障,多渠道籌措資金,強化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管控、灑水控塵、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淘汰等資金支持。注重正面宣傳引導,動員社會各方力量支持并參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定期調度攻堅工作進展,明確攻堅措施,強化督促指導,推動工作落實。對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職責履行不力、工作推進慢的市進行提醒、預警、通報、約談,對有關違規違法和失職人員,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附件:2026年1—3月各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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